公告编号:2025-04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明杰先生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陈明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陈明杰先生和张勇先生原定任职日期均为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0月9日。辞职后,陈明杰先生和张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明杰先生及张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明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勇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77,596股。辞职后,张勇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陈明杰先生及张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